新中国70年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变迁

作者:王冰寒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1-15 星期三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时刻,我从众多档案中撷取了几个片段,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人民住房制度的发展和进步作一个简要的回顾和展示。

    不久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一篇题为《中南海怀仁堂:见证首届两会的红色殿堂》的文章,文中介绍:“1949年北平刚一解放,郭英随军进城,作为筹备新政协的工作人员首批进驻中南海,任新政协筹委会庶务处招待科科长。‘参加筹备会第一件事情是修整会议召开地点中南海怀仁堂。怀仁堂是个大四合院,南面是大门,东、西、北三面各有5间房,没有会议厅怎么办?当时想了一个办法,在院子中间搭起了一个棚子,作为临时会议厅。’”从中得知,当时,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在中南海居然都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房间作为会议厅。当时百姓的住房更是紧张,据档案记载,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很差,城市居民的住宅大多面积小,设施简陋。如北方的大杂院,南方的亭子间等,十分拥挤杂乱。在农村,北方多为土坯房,南方多为茅草屋,房屋破旧,年久失修,有时人畜混居一室,卫生条件差。当时,改变这一状况,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水平迫在眉睫。

    随后,党和政府把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条件作为民生工程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将老房子分给人民、政府财政直接投资盖房、机关工厂学校建房等多种措施,以福利分房的形式为人民群众解决住房问题,从而使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有了极大改善,初步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但仍然面临很多困难。例如,人们住的筒子楼和大杂院,房间院落狭小,缺少私密空间,卫生间和厨房都是公用的,生活很不方便。随着时间的推移,有限的福利分房越来越难满足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截至1978年,全国城市住房面积总量为14亿平方米,约为新中国成立时的2.2倍,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城市人均住宅面积反而降低了5平方米。此时,社会急需一个好的解决策略。

    改革开放后,国家提出以商品房为主要发展方向的住房制度改革。1991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同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总目标和分段目标。总目标是从改革公房低租金着手,将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商品房的推行改变了福利分房的弊端,极大满足了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改善了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但随着时间推移,商品房的高房价等问题给群众造成了较大压力。为此,国务院于1999年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又专门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确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依据。2002年,北京市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职工个人和单位分别按照职工工资8%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住宅产业的金融创新制度,公积金制度对于促进我国住房体制由福利分房到货币化分房的转轨,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仅有效激励了部分职工购房,而且曾是新增住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就目前的社会情形来看,公积金无疑是现阶段较为完善的政策。除了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人们购房资金,党和政府还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建设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一系列措施,努力为中低收入和弱势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国联置业中心是一家房地产服务企业。档案显示:2016年年底,国联置业中心担保部正式成立,为北京市国管公积金缴存用户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大大缩短了公积金贷款办理周期,“一站式”售房服务简化了贷款手续,为缴存职工减少了办理房屋保险、公证、抵押等中间环节。2019年4月,担保部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大大抵制了“炒房”行为,成为北京市房价的“降温器”。虽然中心服务的群体只是北京部分购房者,一些政策也非全国实施,但不少业内专家认为国管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将是未来全国房地产行业的风向标,将为未来我国房地产服务行业的发展指明方向。

    档案像一面镜子,当你打开它,70年新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变迁、历史和现状就像一个个画面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档案中所记录的内容包括发展过程的优秀成果,也为今后企业或单位的发展提供最齐全的资料,是制定发展方向最好的参考资料。因此,置业中心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室里整齐规范的档案记载着置业中心从成立到发展的过程。每件档案都渗透着档案人的心血,每个文字和数据都在档案人的指间留香,一页页档案从手中滑过,一个个故事从手中展开,构成一幅弥足珍贵的历史画卷。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月13日 总第3475期 第四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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