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官办彩票——湖北签捐彩票发行始末

——湖北签捐彩票发行始末

作者:陈俭喜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7-06-02 星期五

    中国近代彩票的出现始于吕宋票的传入。吕宋票是西班牙在其当时的殖民地菲律宾发行的彩票,约在19世纪60年代传入中国,后因“迹近赌博”之物而遭到清政府禁止。1897年夏秋之交,苏北地区发生了一场特大洪水灾害,虽然清政府着手赈济,但却是杯水车薪。两江总督刘坤一为赈济洪灾,便向朝廷奏请发行“江南义赈彩票”。该彩票由商人缴饷承办,资金收入由商人掌控,此举开创了清末商办彩票本土化之先河,不久北洋顺直义赈彩票也获批发行。见清政府放开了政策,众多洋商纷纷奏请在上海租界开设彩票公司。带有官方背景,由商人一手经办的彩票遍地开花。

    直到1902年,一份《试办签捐票片》拉开了清末官办彩票的序幕。

为筹赔款张之洞奏请开办

    奏请发行彩票的正是晚清重臣、洋务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张之洞。张之洞,1889年至1907年调署湖广总督,主持鄂政10余年。尽管曾两度短暂署理两江总督,但湖北的实业仍由其掌控。开办彩票,原本不在张之洞“究心于经世之务,以天下为己任”的洋务运动计划之列。但是一个突发事件,却把彩票推上了张总督的议事日程。

    1901年9月,《辛丑条约》签订。其中规定:赔偿各国白银4.5亿两,年息4分,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亿两。

    款项很快被分摊给各省。湖北分到了一个大数额——每年上交白银120万两。虽然湖北经过张之洞的改革后显露繁荣之象,但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用钱,着实招架不住朝廷摊派的赔款!

    然而圣命不可违,张之洞遂召集幕僚商讨对策,决定在不加重赋税的前提下筹集资金。最后,他们把目光投向了彩票。为了取得官办彩票发行的经验,张之洞指令湖北黄冈县按照各地商办彩票之法先行试点发行彩票。1901年10月,黄冈县首次印造彩票6000张,以抵免丁漕税粮为号召,分寄武汉各商家试行销售,获得不错的反响。“一时闾巷小民闻风感动,携资购票,踊跃异常,迄今开办未及两旬,而票纸已售去大半。”有了这个成例,张之洞便向清廷奏请在湖北大规模发行彩票。1902年1月11日(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二日),张之洞在《试办签捐票片》中写道:“湖北武汉等处地方近年盛行各种彩票,有江南顺直等省奏准之筹赈彩票,有广东奏准之各种彩票,又有胶州外国人新开彩票,按期开彩,集款不赀。现在浙江省亦议行善后彩票,势必推行至鄂。鄂省前因各项彩票销场浸广,屡饬禁止,而民间以有重彩,可冀出资少而获利丰,无不争先购置,私售寄卖,防不胜防,查不胜查。计每年输出之资为数甚巨,实为鄂省一大漏卮。查此时筹集赔款万分为难,筹议数月尚无端绪。值此民生困穷之际,虽百计搜罗,终无大宗巨款,而限期急迫,谕旨森严。臣等与司道各官焦灼万分,因思各种彩票林立,既已禁阻无从,则与其坐听销流,徒滋外耗,不若因势利导,自保利源。”张之洞对于以发行彩票筹集资金偿还赔款之法,既考察了各种商办彩票买卖的成例,又考虑到了民众的承受能力,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为彩票定名,张之洞及其幕僚比较纠结。他们认为“彩票二字不甚雅驯”,故参照日本彩票之名,一会儿叫“富签票”,一会儿又叫“签捐票”,但不论如何改名,与彩票并无区别。最终,这种彩票被冠以“奏办湖北签捐彩票”之名(以下简称“签捐彩票”)。“签”有下令征调之意,“捐”就是赋税的一种,“签捐彩票”就是为朝廷征收赋税而发行的彩票。

    张之洞奏请发行湖北签捐彩票,是为分担朝廷的巨额赔款,朝廷当然没有不批之理。接到奏报后,清廷如同“久旱逢甘霖”,光绪皇帝当即朱批:“著先行试办,钦此。”

强力推行官售彩票之始

    1902年初,湖北签捐总局创办于汉口,负责管理及批发签捐彩票。第一期定额两万张,每张售价6元(银元,下同),头彩5万元,预定当年4月3日在汉口开彩。没想到的是,购买者寥寥无几。开彩日即将到来,尚有800张彩票未及售出。按照彩票业行规,为避免作弊嫌疑,在彩票全部售出前一般不开彩。无奈之下,张之洞在全省强行推广,他和湖北巡抚端方带头,率官员们“包干”购买,这才使第一期签捐彩票能够开奖。此后,张之洞命全省各府、州、县建立彩票承销网点,又令各地将彩票的销售情况列入当年的政绩考核。同时,他还制定了严厉的“分摊”措施:新一期彩票发行,知府必须先买500张,知府又给知县下“定额”,知县再将彩票逐户“摊购”,哪户不买就会被“拘入衙门”。持续的高压政策,总算使签捐彩票在湖北推广开来。当时汉口一条大街,长不过200码,而彩票店铺竟有四五家之多,“街上行人走卒,立谈偶语者,皆买彩票之事也”。

    1902年4月9日,《中外日报》刊文称:“湖北签捐彩票之制,盖即仿照江南、顺直等票办法。唯江南顺直等票,虽经当道批准,上达天听,而办理之权仍在商人,官不过问。湖北签捐票则由官主之,是为官售彩票之始。”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和1910年(清宣统二年)发行的奏办湖北签捐彩票

收录在《张文襄公奏稿》中的《试办签捐票片》 湖北省档案馆藏

祭出良方增强公信力 推向全国

    虽说签捐彩票在湖北发行日渐顺畅,但仅有湖北这一市场还远远不够,必须祭出良方,方可在全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以筹集到更多资金。于是,三项措施应运而生。

    首先,借助报纸等媒体大肆宣传签捐彩票。签捐彩票起步较晚,所以湖北签捐总局不遗余力地在近代知名报刊《申报》《中外日报》《大公报》上广为宣传,并在交通要道“遍贴章程,以供众览”。很快,签捐彩票为多地彩民所知晓。

    再次,实行“薄利多销”的营销策略。《奏办湖北签捐彩票红彩银数暨招商承销章程》明确规定:“查江南各彩票,承销者俱以九五扣用,此票格外从优,均以九二扣用,以示鼓励。”一开始,彩票商有些顾虑,怕“官局官办,上下之情或有阻隔”,然试销之后发现,“官派事事秉公,商情允洽”,且“屡次加票,而票价日高,吾等稍获盈余,以资弥补”,这才放下心来。

    三是积极增强彩票公信力。《奏办湖北签捐彩票红彩银数暨招商承销章程》公开对外承诺:“此票按月开彩一次,初开二万张,至开彩时,无论所设之票已否卖完,卖票之银是否敷彩,一经开彩,中彩者仍是一律照数兑给现银元,决不失信。”每当汉口开彩时,湖北签捐总局都会邀请外籍的江汉关税务司前往监督,对舞弊行为更是严惩不贷。1902年6月22日,《大公报》报道:“湖北签捐大票摇彩之广东人屡次舞弊,被人告发。经夏口厅提案刑讯均已直认不讳,张制军(即张之洞)深为震怒,饬将第三会头彩停发。并将摇彩广东人二名处死,以儆其余。”此举极大地增强了签捐彩票的公信力。

    以上策略使签捐彩票在全国的销售中后来居上。湖北签捐总局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都设有销售网点。其余各省陆续开办的大小彩票均唯签捐彩票马首是瞻。稳定增长的销售额以及长期累积的公信力使签捐彩票成为晚清发行时间最久、规模最大的官办彩票。

    在张之洞的大力推行下,湖北签捐彩票每年的收入不仅足以赔偿战争赔款,而且还“补贴”了全省一半的财政支出。当时有人评价张之洞主持发行彩票时说,真乃“奇功”一件也。

全面禁赌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随着湖北签捐彩票在全国的成功发行,各地纷行效仿,实业彩票、破产彩票等各色名目的彩票纷纷进入市场,晚清彩票日趋泛滥,纰漏丛生,在“有伤风化”“有碍实业”等抨击声中,禁绝彩票的呼声不绝于耳。

    为推进“新政”,倡导风俗改良,禁止发行彩票被提上了各省的议事日程。

    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仿行宪政”。其后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规定,设立的谘议局为“议院之先声”,有权议决地方重大兴革事件,所通过的议决案,经督抚批准后即可在一省范围内实行。

    1909年,江苏谘议局第一届年会召开,有议员提出“永远禁革彩票”的议案。随即,本省的江南彩票被禁止发售。但禁绝外省在本地销售彩票,并非易事。湖北官员对江苏这一提议的回应是,年减票额三分之一,3年限满后停办。后来迫于各界压力,湖北终于在第二年6月停止在江苏发行签捐彩票。

    这时,其他省份谘议局也纷纷议决禁止发行彩票。随着上海、浙江这两个全国最大的彩票市场关闭,其余试图发行彩票的机构也不得不重新考虑彩票的存废问题。1909年12月,江西谘议局通过“禁售彩票”议案。1910年9月,湖南谘议局议决“自本年九月初一起不准销售”彩票。10月,河南谘议局议决并令各行政部门“请从十月起一律禁售”彩票。

    禁绝彩票的声浪如潮,最终迫使清廷采取相应行动。1911年,《大清暂行新刑律》刊印,其中专设“关于赌博彩票之罪”一章,规定发行彩票者,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1000元以下罚金。购买彩票者,处100元以下罚金。这标志着晚清政府最终在法律层面上正式禁绝彩票。湖北签捐彩票就此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6月2日 总第3074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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