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中的民生

作者:刘欣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6-06-29 星期三

    档案是无处不在的。一个人,在出生时就有了自己的档案,从小到大的各种事情也都记载在档案中。与其说是档案,不如说档案也是人一生的记载;一个案件,从立案开始就有了自己的档案,其中的双方当事人的对话、案件的进程及案件最终的结果等等都会记录在其中,直到审结结束;一个国家,从诞生之际也有了自己的档案,我们所谓的历史从另一个层面上说其实就是一个国家的档案。

    今天,我将阐释出法院档案中的民生。人民法院档案,看似和民生并没有多少相关的。但其实,人民法院档案中的民生是其他档案服务不了的民生,人民法院档案包含了一种独特的民生。人民法院的档案是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全部审判活动的实际记录,是人民法院为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历程的综合体现,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的重要依据。要努力使法院档案中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与利用,以更好的服务民生和社会。

    人民法院档案中的民生利用可以从以下几点体现:

    一、在不违背档案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当事人的查阅需求,为当事人提供申请执行所需的退卷函及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再审、重新立案所需的证据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偿费所需的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交通事故认定书、赔偿协 议等各类材料,为当事人维护自身 合法权益创造条件。

    二、为助推国家惠民政策开辟优先查档通道。 例如,成都 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分别于 2011年3月4日及4月1日启动资格申请受理工作的情况,锦江区法院预判将有当事人需要来院进行查档工作,因此从3月起即专门开辟优先查档通道,确保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房的当事人来院查档时可以即来即办,节约其申请材料准备时间,促进国家惠民政策顺利落实。为当事人处理民生问题提供真实有效的凭证。

    三是人民法院内部人员的查询来更好的进行案件的执行等工作,这也是实现服务民生的一种手段。例如,人民法院的执行局及基层法庭在执行的时候,需要案件档案中的判决生效时间、查封人员的账户等材料,才能更好的执行,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

    从上述角度可以看出,法院档案中包含了一种更加独特的民生。至于应该如何让这个民生服务的更到位,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完善档案管理系统是关键,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法院档案不计其数,从建国开始一直没有停止过,如果管理系统不到位,引发了档案的损毁、丢失等情况,又何谈来服务民生。而当代科技发展迅速,法院档案完全搭乘网络科技这一快速的便利车。实现法院档案网络化,让档案保存的更加完整和长久。

    其次,培养法院档案人才是保障,建立一批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中的工作主要有接收、归档、保管、鉴定、索引、统计等,对已经审结的案件要进行及时的整理、装订、编号、登记、归档等,并且要在归档时做到分门别类、结构合理的形式让档案能更好的保管,并易于查询。法院工作十分的繁忙,但法院工作又容不得一丝的差错,法院的各项工作都需要专业的知识作保障,对于法院档案管理更是如此。档案管理看起来是小事,但实际上却是关系千千万万民生的大事。尤其是法院档案这一工作,更是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档案管理知识的人才来管理才能更好的实现人民法院档案民生的完美服务。

    再次,提供法院档案服务民生的通道是起点。法院档案中的民生具有独特性,决定着他所服务的民生没有代替性。因此,法院档案也应该跳出档案看档案,从被动的被查询到主动的服务来转变。法院档案应该“以人为本”。而这一措施的实行却需要建立相关完善的制度来保障,毕竟法院档案有其特殊性,保密性等特点。对于可以查阅的档案建立一个网上查询机制,让能被服务的民生得到充分服务的同时保障法院档案不被泄密。

    最后,建立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是实现法院档案实现服务民生的落脚点。其他部门出具了相关的需要法院档案予以配合的政策时,应该向法院进行相关的传达。法院为此做好相关的准备以避免出现档案民生失效的问题。

    成就档案中民生之花的绽放,离不开档案部门的殷殷浇灌,也离不开其他部门通力合作的阳光普照,更是需要从档案的根本出发,完善档案管理所需要的人才、科技等肥沃土壤。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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