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档案局2015年“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方案

作者:深圳市档案局

来源:深圳市档案局

2015-05-11 星期一

    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以及《2015年深圳市档案宣传工作要点》的安排,为组织好今年的“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制订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档案——与你相伴”。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5年6月9日至14日。

    三、宣传活动安排

    1. 转发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开展“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的文件给各区(新区)和市属、驻深局以上单位,并具体布置本市的宣传活动。(监督指导处负责,5月4日前完成)

    2. 动员全市档案人员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转发《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档案——与你相伴”征文活动的通知》给各区(新区)和市属、驻深局以上单位(监督指导处负责,5月4日完成);征订《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试卷》5000份,发放各区(新区)和市属、驻深局以上单位(监督指导处负责,6月1日前完成);发动本局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各部门和文档中心负责)。

    3. 订购和发放宣传资料。征订《档案利用实例》挂图和《档案——与人类文明同行》挂图各400份,《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册2700份,发放各区(新区)、市属和驻深局以上单位。(监督指导处负责,6月1日前完成)

    4. 编印《档案法律法规选编》500份、印制“国际档案日”宣传袋600个。(监督指导处负责,6月1日前完成)

    5. 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挂图。在档案中心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档案利用实例》挂图和《档案——与人类文明同行》挂图(办公室负责,6月9日前至14日);在市民中心红塔楼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档案利用实例》挂图和《档案——与人类文明同行》挂图,在市民中心机关食堂门口张贴《档案利用实例》挂图和《档案——与人类文明同行》挂图。(文档中心负责,办公室配合,6月9日至14日)

    6. 发放档案文化图书资料。在地铁龙华线上梅林站派发《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册和《档案法律法规选编》(办公室负责,可抽调各部门人员,6月9日上午、下午);在市委机关食堂和市民中心机关食堂门口发放《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册、《档案法律法规选编》和《解码尘封档案》等(分别由档案管理处和文档中心负责,办公室配合,6月9日中午);在档案中心C座1楼大堂和2楼利用大厅摆放《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册、《档案法律法规选编》和《解码尘封档案》、《明朝档案揭秘》、《清朝档案揭秘》、《民国档案揭秘》等(分别由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和档案管理处负责,办公室配合,6月9日开始长年摆放,供前来办事人员免费取阅)

    7. 举办档案法制知识讲座。在档案中心举办2期档案法制知识讲座,并发放《中国的世界记忆遗产》宣传册、《档案法律法规选编》和《解码尘封档案》。(监督指导处负责,6月9日至14日期间)

    8. 在地铁站台和车厢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负责,6月9日至14日)

    9. 在深圳档案信息网设立“国际档案日”专栏,并制作宣传“飘窗”。(信息技术处负责,6月9日前完成)

    10. 黄俊琳同志负责宣传活动的总协调,监督指导处负责汇总各区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办公室负责本局宣传活动的摄影归档并汇总上报全市宣传活动情况。

 
 
责任编辑:刘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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