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和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颁布以来,为落实社保业务档案“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要求,广大医保档案工作者执行规范化的档案管理标准,为构建和谐医保、医疗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微薄之力。图为2017年9月28日,在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三楼1区窗口,档案工作者正向非基础窗口工作人员收集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