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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认真抓好《实施条例》宣贯工作

作者:尹凤翔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4-03-29 星期五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档案局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充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其丰富内涵,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通知要求,要强化学习宣传,全面提升抓落实的自觉和能力。积极开展宣讲培训等活动,围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精神实质,采取“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等方式,对调整内容与增设条款进行全面梳理,促进档案领域各类主体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档案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高依法管档治档水平。认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现有法规制度,及时修改完善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科学制订制度规范,增强法规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同档案法律法规的衔接和协调,切实维护其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通知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与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与推进监督检查、业务建设评价等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基础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推动问题整改、提升业务绩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跟踪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实。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3月28日 总第4115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程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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