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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修订进行专家论证

作者:特约通讯员 胡荣华 章 乐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9-07 星期四

    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组织召开《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专家论证会。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听取各位专家学者对《条例》修订征求专家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及部分科研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从当前立法技术和要求、地方立法与上位法的衔接及突破、档案工作立法现状、档案学术领域科研成果,以及档案事业发展形势、经验做法、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致认为《条例》的修订有助于加强天津市依法治档顶层设计,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会议要求,《条例》修订要坚持问题导向,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要继续加强协同联动,聚焦档案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匹配、不适应及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紧盯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难题和档案治理层面的短板弱项,继续扎实做好《条例》修订各项工作。要体现时代特点,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市委的最新部署要求体现到《条例》修订中,将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好、提炼好,针对短板弱项设计对策,着力解决机构改革后档案工作在体制机制、人才队伍、执法检查等方面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学习借鉴相关单位及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要突出指导意义,切实发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主力军作用,引领各方面不断深入推进《条例》修订工作。要坚持守正创新,挖掘有特色、可操作、接地气的意见建议,对现行《条例》中依然对档案工作实践有规范和指导作用的规定予以保留,严肃准确表述涉及专业术语、内涵外延等概念定义,确保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9月7日 总第4032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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