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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数字经济 践行兰台担当

——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纪实

作者:肖 妍 车昊珈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8-03 星期四

    今年初,国家档案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以下称“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发布《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这一电子发票管理操作实务权威指导手册的发布,是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产出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供给,也为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落实中央部署,回应社会需求

    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具有无纸化、低能耗、易保存、易查询等优点,可以有效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助力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电子发票的推广应用高度重视,陆续印发《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文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单位对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政策吃不透,实现方法和路径不清,只好通过打印纸质件的方式进行报销、入账、归档,成本高、效率低,抵消了应用电子发票本应带来的经济效益。广大企业对电子发票管理规范和技术方案有着迫切的需求。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广泛需求,助力数字经济发展,国家档案局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自2019年起联合启动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电子发票应用和推广实施工作。该项试点工作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试点共选定7家试点企业,于2019年2月启动,2020年1月通过验收。第二批试点共选定14家企业,于2019年6月启动,2020年12月通过验收。在前两批试点基础上,2021年2月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第三批试点,极大扩展了试点单位的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电子发票应用推广取得关键性进展。第三批试点共选定576家试点单位,其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试点单位484家,各中央企业和有关单位试点单位92家。2022年8月,第三批试点工作结束,共计518家试点单位通过验收。

部门紧密联动,全国广泛协同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层级的跨部门工作专班协同配合、相互补位,为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中央企业、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均给予高度重视,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中央企业、有关单位均成立了高规格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地方党委(党组)领导专门听取试点工作汇报,有的中央企业集团由党组成员挂帅,不少地方由党委秘书长或分管档案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的高度重视是做好试点工作的有力保障,也是进一步深入推进电子发票、电子凭证广泛应用的根本条件,充分体现了党管档案工作的制度优势。

    在部委层面,2019年试点工作启动伊始即成立了由国家档案局、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组成的试点工作专班,先后召开4次专班会议协调相关工作。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团结一致、大力协同,在协调四部门行动、推动有关工作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各地区、各中央企业、有关单位层面,档案部门会同财政、商务、税务、信息化等部门迅速建设工作专门机构,及时行动、齐头并进,共同制定工作方案、遴选试点单位,共同开展过程指导和试点验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靠前指导工作,积极为民服务

    试点工作是对新事物的尝试,缺少现成经验可借鉴,及时并靠前指导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遴选试点单位的通知文件一经印发,四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就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推进会,明确试点申报方式、试点目标等关键内容;工作专班同步建立微信群,解答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个试点工作期间,两个微信群累计解答问题超千次;在验收节点临近时,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发布《电子发票试点验收指南》,规范并指导验收工作;在试点验收阶段,工作专班及时收集汇总各地区、各中央企业验收工作进展,对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地区、各中央企业总部工作专班在制定实施细则的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深入一线,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业务培训研讨,将任务清单化,逐一进行销号,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在试点过程中,国家档案局始终紧紧扭住“为民服务”这个根本不放松,得到了试点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大力支持,推动试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取得积极成效。天津市、山西省等11个地区将试点工作纳入党委办公厅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内容;安徽省将此项工作列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之一;厦门市将试点工作纳入《厦门市高质量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度提升方案》;在浙江,电子发票应用推广被列为全省数字化改革数字政府综合应用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应用场景之一;吉林省、云南省、重庆市等地将试点工作纳入本地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覆盖范围广泛,试点成果丰硕

    通过试点工作,国家档案局推动形成了数量众多、行业全面、分布广泛的试点单位。从地理范围上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计划单列市、20多家中央企业和有关单位参与了试点,实现了地理空间分布上的全覆盖。从规模体量上看,上至世界500强企业,下至小微企业,均被纳入试点范围,实现了对不同规模市场主体的全覆盖。从行业分布上看,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国有企业、非公企业,有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科研机构等,遍布不同行业和领域,试点工作覆盖广泛,确保了在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有可借鉴的范例。由于试点单位行业覆盖全、分布范围广,极大方便了各单位就近参观学习。它们像种子一样,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生根发芽,极大加快了全国电子发票的整体推广应用步伐。

    试点工作中,各试点单位着力打通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管理链路,探索出了较为成功的技术路线和实现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自选动作。比如,有的探索了多种形式的电子发票归集方式;有的除了实现电子发票电子化验真、查重外,还将企业风险内控融入其中;有的开发了移动端APP、小程序,方便员工在外工作时使用;有的将此次试点范围之外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都纳入进来,实现了本单位电子会计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电子化归档;有的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推进本单位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实现了财务系统和档案系统集团统建等。各地区工作专班、各中央企业也在试点工作中形成了推广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工作的好做法,使电子发票应用有示范、有经验,可借鉴、可复制。

增加政策供给,实现效益双赢

    电子发票在我国应用年限尚短,有关法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此次试点工作为有关电子发票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试点工作中,各试点单位对《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等现有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行了验证,发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为各部门下一步制定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和佐证。通过总结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四部门加强政策供给,联合出台了《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化管理与操作有关问题的答问》《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等文件,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的修订。

    通过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减少了运营管理成本和人力资源投入,同时减少了社会整体交易和运行成本,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各试点单位实现了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取消了原来的电子发票打印、寄送和纸质发票审核、整理装订等工作内容,节约了归档后的管理、存储及档案保管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开展试点工作期间,正值全国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高峰时期,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单位通过推进试点工作,加快实现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减少人员接触,推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交易形成,客观上促进了经济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8月3日 总第4017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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