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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服务 促利用 保稳定

——福建省南平市“村档乡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纪实

作者:黄 萍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7-17 星期一

延平区剧头村乡村记忆档案展示馆部分展品 苏贤丽 摄

    福建省南平市是个农业大市,是“三农”改革持续深化的示范地。多年来,南平市档案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进一步深入创新“村档乡管”工作机制,在全市开展“村档乡管”三年行动计划,探索了党建引领、试点先行、数字赋能的档案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路径,构建起“四个一”工作模式,着力破解“村档无人管、年年建档不见档”的难题,把农村档案工作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抓手,积极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档案力量。

    市档案部门创新提出了“四个一”的“村档乡管”工作模式,采取“统一整理、统一保管、统一利用”的措施,建立村级档案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一个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为增强基层工作合力,市档案部门提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即市、县两级推动和乡、村两级落实。各县(市、区)将“村档乡管”工作上升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其中,浦城县、光泽县、武夷山市还将该项工作列入各乡镇部门年度党建、文明创建考评内容,并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各村档案员安排每人每月100元补助。

    二是建立一套符合村级档案工作实际的管理制度。市档案局从维护村级档案安全出发,出台了“村档乡(镇、街道)管”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印发了《“村档乡(镇、街道)管”工作手册》《乡(镇、街道)档案室评估办法》,安排业务骨干到县、乡、村开展培训,乡村两级分管领导、档案员共计20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各县(市、区)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全面动员部署,督促工作落实。为解决档案管理场所有限问题,采取“两级”托管办法,要求各村在换届前将任期内的实体档案全部移交乡(镇、街道)档案室委托代管,保管条件较差的村,可提前由乡(镇、街道)代管全部档案实体。乡(镇、街道)档案室保管满10年的村级档案,经过鉴定有价值的部分可转由县级综合档案馆委托代管。

    三是建立一批设施设备齐全规范的档案场所。各示范乡(镇、街道)根据《乡镇档案工作办法》对村级组织的档案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档案业务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库房、设置档案查阅场所,配备符合“八防”要求的设施设备,库房面积能满足10年以上档案量的存放要求,并实现库房、查阅室、办公区域“三分开”。通过落实乡(镇、街道)档案室配套场所、设施要求,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增配了档案查阅室,80%的乡(镇、街道)调整扩大了库房面积,一半以上档案室更新了档案装具等,有效保障了村级档案安全。

    四是建立一张整合村级档案资源的查阅网络。设置专门档案查阅室后,每个工作日都有档案员值守,确保群众查档更加方便,充分发挥了乡(镇、街道)档案室在“村档乡管”工作中的作用。全市大部分乡(镇、街道)通过了档案室规范化建设评估验收,档案收、管、用水平显著提升,为村级档案打造了一个安全可靠、管理到位、查阅便捷的“家”。

    开展“村档乡管”工作后,全市乡、村两级档案室建立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人员配备得到加强,从根本上解决了村级档案的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建档村1636个,档案数量达6.26万余卷、7.35万余件,其中实行“村档乡管”的村子1181个,档案数量达5.18万余卷、7.35万余件,打造乡村记忆档案展示馆6个。

    村级档案进入乡(镇、街道)档案室后,不仅有助于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丰富档案资源,还能为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基础保障和有效服务。如,浦城县开展“村档乡管”工作以来,19个乡(镇、街道)档案室每年接待村民、村干部查阅利用2000余人次,解决上百起山林、土地、合同等纠纷,较好地化解了各类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各村还结合自身特色,建成了乡村记忆档案展示馆,不仅展示了各村古民居、古祠堂、古廊桥、古庙、牌匾、族谱等图片资料,还展示了记录乡村变迁的档案影像,让群众和游客能更好地了解乡村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新时代乡村美好生活,助力乡风文明的传承、乡村旅游的发展。南平市光泽县桥亭村、松溪县大布村、顺昌县张墩村、浦城县水东村等6个村还顺利通过省档案局、省财政厅“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建设验收。

    下一步,南平市档案部门将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的融合,不断巩固乡、村两级档案管理的成效,在全市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提升,争取做到“村档乡管”全覆盖,乡、村两级档案的软硬件条件和管理人员配备不断加强,在保障档案安全的同时方便群众查阅利用,推动基层档案业务开展走上日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7月13日 总第4008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阮伸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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