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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

作者:特约通讯员 杨 漫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05-15 星期一

    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市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筹部署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

    《通知》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是真实记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的重要依据和凭证,要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系统成套、便于利用。全市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档案部门要把加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把档案收集整理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检视工作、查漏补遗、提升完善的过程。市农业农村委主管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本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依法履行档案管理主体责任。市和区县档案局负责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区县档案馆负责进馆档案业务指导、质量检查、接收进馆工作。各部门要按照“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要求,协同配合抓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通知》明确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和整理方法。《通知》要求,2023年12月底前,全市基本完成2022年底前形成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收集整理归集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档案及数字化副本移交进馆工作。区县档案馆要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专题数据库,积极纳入全市档案资源在线共享利用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切实提高档案利用效能。

    下一步,重庆市档案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并将档案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确保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任务。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5月15日 总第3983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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