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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印发“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

作者:陈 飞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10-27 星期四

    本报讯 近日,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切实推进《“十四五”重庆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重庆市档案局印发《〈“十四五”重庆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1条,主要明确了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实施主体、评估原则、评估方式、评估时间等。评估采取自评与实地评估相结合,自评由各区县档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实地评估由市档案局组织评估组到各区县有关单位实地开展。评估分为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中期评估于2023年进行,总结评估于2025年进行,市档案局将在各区县自评基础上开展实地评估,于评估结束后向相关区县档案主管部门书面反馈评估情况,并适时总结全市评估工作情况。

    《办法》附《“十四五”重庆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标准》,评估标准总分值为100分,从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档案服务能力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创新和人才培养、保障措施7个方面,明确25项评估指标,构建起覆盖全面、要素齐全、要求明确的评估体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有助于全面推进《“十四五”重庆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切实推动重庆市档案事业在“十四五”时期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10月27日 总第3900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 程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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