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打造基层档案文化阵地,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近日,湖北省咸宁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咸宁市基层档案文化阵地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主要从建设要求、建设模式和认定方式3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建设基层档案文化阵地在设施设备、档案资源、接待能力、安全保障和实践活动方面的具体要求;规定建设模式可采取一般模式和示范模式,并对两种建设模式进行了具体介绍,同时明确了建设基层档案文化示范基地的相关标准。《标准》的出台,为全市建设基层档案文化阵地提供了参考依据,必将推动全市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7月25日 总第3861期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