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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档案馆 首次会同9家单位开展档案开放审核

作者:刘成毅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2-02-22 星期二

    本报讯 前不久,按照新修订的档案法中关于“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的规定,天津市档案馆打破档案开放原有工作模式,首次与9家档案归属单位以会同审核的方式,对馆藏11个全宗近9.5万余条档案目录进行开放审核,最终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4.8万余条。

    此次开放审核工作采取由档案归属单位先审核、市档案馆鉴定委员会再核检、市档案馆办公会终审的方式进行。市档案馆在启动馆藏档案会同审核工作前,对馆藏档案全宗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拟开放档案审核计划,制定档案会审工作流程,确保会同审核工作有序开展。因拟开放档案均形成于25年以前,许多单位经多次机构改革或混改后,涉及的11个原档案形成单位均已不存在。经多方落实,最终确定了市园林局、市容办、市高教局、市劳动局等11个全宗档案目前归属市城管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9家单位。特别是原一商集团经混改后已成为民营企业,对原国有企业形成档案无管理权限,后经反复沟通,确定由一商集团混改前的股东国资委下属津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托管。确认档案归属单位后,市档案馆向各会审单位发送了会同开放审核函及档案目录,阐明新修订档案法中有关“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的相关要求,指出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法理依据,以及需会同审核档案的基本情况等,同时对档案的解密工作提出要求。工作过程中,市档案馆始终与会审单位保持沟通,随时了解审核工作进度,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并积极支持相关单位来馆查阅档案原件,解决目录审核中遇到的问题。经过与9家单位的共同努力,市城管委、市建材集团、津诚公司、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商务局6家单位回函同意市档案馆开放划控意见;市发改委、市建工集团、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了不同意见,使开放审核工作更加科学准确,有效确保了档案内容的安全。各单位回馈会审意见后,经市档案馆鉴定委员会复审后提交馆办公会终审。

    此次开放审核工作,确保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应开放尽开放,在保证档案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了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和价值。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2月21日 总第3795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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