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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出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吴珮嘉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01-25 星期一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发挥行政执法档案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省档案局于近期联合出台《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8章57条,明确了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对相关文件材料的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执法档案的保管与利用、鉴定与移交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同时,对执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了交通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为全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开展交通执法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提供了重要依据。

    湖南省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办法》的出台充分发挥了档案的基础性、支撑性、服务性作用,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重要措施,有效解决了在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因行政执法档案不齐全,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证据缺失而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或行政机关败诉的问题。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月21日 总第363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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