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要闻

辽宁省档案馆 获评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作者:孙 杰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1-01-22 星期五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文明处室的决定》,辽宁省档案馆被命名为“2017—2019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档案馆档案利用中心被命名为“2017—2019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处室”。

    近年来,辽宁省档案馆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牢记“档案工作姓党”,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以党建促工作,推动档案业务工作高质量开展。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档案局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2017年以来,先后举办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等7个展览,接待观众9万余人;编写的《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综述(1945—2015)》《辽宁档案资政》等先后6次获省领导批示肯定;辽宁省档案馆被省委组织部列为“全省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

    在档案机构改革中,辽宁省档案馆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干部职工有话愿意同组织讲,及时化解了一些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档案机构改革的平稳有序。同时,省档案馆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效提升了机关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此外,省档案馆积极做好贫困帮扶工作,被评为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先进集体。2017年以来,省档案馆共为贫困学生、贫困户捐款10万元;党员结对帮扶贫困学生40多人;走访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160户;先后争取资金500万元用于扶贫点基础设施建设。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1年1月21日 总第3631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