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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加快推进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

作者:李 颖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11-06 星期五

    本报讯 自2019年1月获得国家档案局批准立项,建设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以来,云南省档案局馆紧抓这一档案事业发展机遇,经过1年多的建设,目前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自云南省档案局馆承担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任务以来,国家档案局、云南省的有关领导先后到保护中心实地调研,对建设工作进展给予肯定。按照各级领导指示要求,云南省档案局馆明确通过两年时间,将保护中心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备、技术先进、科研力量雄厚,能有效服务周边省区市,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纸质档案抢救保护中心、少数民族档案抢救保护中心、声像档案保护中心、照片档案保护中心、档案仿真复制中心和档案保护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档案抢救保护技术研究基地。

    云南省档案局馆积极向省领导汇报,并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将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运行维护专项经费列入年度省级财政预算,为协同区域内各级综合档案馆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在省领导关心和省财政厅的支持下,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运行维护专项通过评审进入项目库,省财政审核评分通过后,提交省人大审议通过,2020年度省财政厅批复安排5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完成区域内国家重点档案修复和保护专业技术培训。

    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多方投入、严格管理、引导示范”的原则,保护中心建设立足区域特点,依托单位优势,找准定位、突出特色,循序渐进、远近兼顾,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开展档案保护科研工作,努力提高保护中心科研能力。2019年,《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及运行研究》列入省委办公厅研究课题,目前该课题顺利结题,研究成果已正式运用于保护中心建设及运行。同时,保护中心参与的《传统载体声像档案数字化关键技术运用和质量控制体系研究》科研课题和《档案仿真复制工作规范》行业标准编制均通过国家档案局审批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按照“边建设、边使用”的原则,云南省档案局馆始终确保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2019年项目落地后,省档案局馆主要领导亲自主抓保护中心建设工作,分管领导组织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对省档案馆现有的保护与抢救设施设备进行清点和梳理,提出切合实际的翔实需求分析,及时对现有档案保护与抢救工作场所进行规划调整完善。在做好建设的同时,保护中心积极开展档案保护与抢救工作,2019年1月至今共修复重度破损和特残档案5万余页,制作仿真件1400余页,消毒档案20余万卷,开展了少数民族实物档案3D扫描,声像档案和照片档案数字化,档案脱酸、揭粘、检测、纸浆补洞等相关保护与抢救技术试验;积极为区域内档案部门提供档案保护与抢救技术支持和业务解答,热情接待各单位考察调研;建立档案保护与抢救专业技术培训机制,今年8月在昆明举办为期12天的重点档案保护与抢救专业技术培训班,对来自云南省15个州(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从事档案修复的20名学员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加强与文物保护和古籍保护等部门的合作交流,安排专人参加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举办的少数民族古籍修复技术培训班,提升少数民族档案修复技术水平。

    下一步,云南省档案局馆将以“五个中心、两个基地”建设为目标,加快推进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配合国家档案局完成设备采购,制定工作规范,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对区域内国家重点档案开展预防性、巩固性保护,进一步加大科研力度,努力提升档案保护与抢救技术水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11月5日 总第3598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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