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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档案局 多形式全方位学习宣传贯彻新档案法

作者:任腾飞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9-25 星期五

    本报讯 新修订的档案法颁布后,宁波市档案局积极谋划、迅速部署宣传贯彻举措,要求全市档案系统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新档案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升档案治理法治化水平。

    宁波市档案局组织开展了3场“新档案法自学小课堂”活动。活动中,各处室先分别组织内部集体学习研讨,以各自职责分工为侧重,研读新档案法,讨论今后如何开展工作及档案工作发展趋势,再选派一名代表撰写讲稿、制作课件,并在全局范围内交流学习成果,学讲结合,进一步加深对新档案法的理解。

    在全市档案局长、档案馆长座谈会上,宁波市档案局要求全市各区(县、市)档案主管部门在下一阶段新档案法宣贯工作中,重点把握好“普法”和“执法”的关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宣传,牢牢抓住新旧档案法过渡的关键时期,坚持普法与档案监督检查相结合,推动建立运行高效、权责明确、程序规范、执行有力的执法机制。

    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档案法治氛围,宁波市档案局还借助当地主流媒体,围绕新修订的档案法提供采访素材和新闻线索,选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报道,进一步加大新档案法的宣传力度。

    此外,宁波市档案局还积极与市司法局相关职能处室对接,争取将新档案法列入有关考试、培训内容,并重点围绕新档案法主要修订内容和机关单位档案工作职责等,准备测试题目,报宁波市司法局审核后,纳入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任前培训测试范围。通过学习了解新档案法主要内容,全市公务员档案法治意识将得到进一步强化,有助于全市党政部门工作人员正确理解、严格遵守档案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宁波市档案局将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新档案法的热潮,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促进各类社会主体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意识地形成和保护档案,积极开发和利用档案。

    一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制定具体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将新档案法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对新档案法进行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头雁效应”,作学习档案法、遵守档案法、维护档案法的表率。

    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把新档案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部署落实学习任务,引导档案工作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推动工作落实、实现自我提升,促使大家系统学习档案法,强化档案意识,熟练掌握档案法规。

    三是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通过发放新档案法宣传手册、开设专题专栏、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积极宣传新档案法的新规定、新要求;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例开展宣传教育,把热点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推动新档案法走进千家万户。

    四是进一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执法资质、完善执法程序。全市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将抓住宣贯新档案法的契机推进档案工作法治化建设,强化执法责任和执法监督,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尤其在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时要确保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法律法规使用准确,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新档案法公正、有效实施。

    五是积极与宁波市人大、市司法局沟通联系,根据上位法律法规修订进程,配合做好《宁波市档案工作条例》《宁波市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等地方档案法规、规章的修订准备工作,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及时落实到档案法规中,促使档案法规、规章既符合新档案法的精神又反映宁波市的特点和实际情况。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9月24日 总第3581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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