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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建立责任共同体抓实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作者:胡荣华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7-21 星期二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胡荣华)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天津市和平区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把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作为全区档案系统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建立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责任共同体,把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切实抓紧抓实。

    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春江连续3次作出批示,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文件材料应归尽归、齐全完整。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陈立华靠前指挥,多次牵头召开会议,了解工作进度,明确职责任务,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区档案局、区档案馆以高度负责的工作作风,主动与天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对接,高效推动市、区工作要求落实落地,制发了《关于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和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工作方案》等4个文件,为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理顺工作机制是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坚实基础。考虑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作为临时机构,各成员单位多、职责交叉多的情况,和平区协调建立了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档案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立独立全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专班)的牵头单位分别负责本组(专班)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抓好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档案专员,按照“一事办结即归档”的要求,及时将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并移交牵头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1个月内,将所有文件材料归档立卷并数字化,经审查合格后移交区档案馆。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是归档立卷的主要依据,区档案局、区档案馆把该表的严格审核作为抓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制定下发了参考模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专班)结合职责梳理制定了各自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对此进行了严格把关,重点审核各表是否将制度文件、会议资料、录音录像、统计数据以及实物等纳入归档范围。初审完成后,经区委常委会会议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例会审议通过后,由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提高各单位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意识和业务能力,和平区于3月中旬组织召开了疫情防控档案收集整理移交业务培训会,对疫情防控档案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切实做到档案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区档案局、区档案馆相关工作人员就收集整理、接收进馆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说明讲解,对具体操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办公网、微信等适宜方式与各单位保持沟通交流。为进一步加强指导、掌握进度、摸清需求,区档案局、区档案馆组成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巡回指导小组,从4月下旬开始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专班)各成员单位逐一开展巡回指导,指导的重点是宣讲市、区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政策要求,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以及安全保管要求等,并现场演示归档立卷方法步骤。巡回指导效果明显,得到了各单位的好评。

    在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各项工作中,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充分发挥协同联动机制,区档案局侧重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区档案馆负责按照收集整理标准和接收进馆细则,对疫情防控档案进行审查把关等工作,在两者的合力推动下,各项工作得以有序进行、落实落细。此外,把指导培训贯穿全程是区档案局、区档案馆的共识。他们采取手把手辅导、点对点联系等形式,加强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组、专班)各成员单位的培训,以日常指导为基础,不断丰富各种培训形式,做到“档案不进馆、培训不间断”,以此推进疫情防控档案收集齐全、质量达标。

    下一步,和平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将继续主动与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进行沟通,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要求新任务,探索建立具有和平特色的疫情防控档案资源体系,推动疫情防控档案高质量高标准移交进馆,为全区疫情防控总体工作画上圆满句号,留下可靠的历史记录和宝贵的精神财富。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7月20日 总第3553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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