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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档案法学习

作者:李晓蓉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7-17 星期五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档案局召开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了集体学习研讨。省档案局局长黄凤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档案法紧紧围绕档案工作“三个走向”,突出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理顺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优化档案科学管理、安全管理和开放利用有关制度,完善档案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为加强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行动指南,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将为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会议要求,抓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全省档案系统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要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事业自觉,全力做好宣传学习贯彻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档案法治化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加强学习。档案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熟练掌握和运用档案法律法规,为提高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全省各级档案工作者要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把准确掌握和运用档案法作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必备素质和能力,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二是要加强宣贯工作。通过主题宣讲、专题培训、学术研究、编制教材、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省档案系统组织开展宣贯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创新宣传模式,通过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形成全社会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要积极推进云南省档案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并适时启动《云南省档案条例》的修订工作,确保与新修订的档案法相关规定相互衔接协调。四是要对照档案法,及时梳理省档案局权责清单,修改完善全省档案执法监督检查的内容事项,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坚决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7月16日 总第3551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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