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档案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档案法》由之前的六章二十七条修改为八章五十三条,新增加二十六条,新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档案的管理、利用、开放、安全、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更全面、可操作性更强。档案法的修订,是档案工作适应时代要求和现实需要,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将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通过学习,区档案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新版档案法的基本内容和相关知识。大家表示要继续深入学习,掌握法律武器,促进档案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在全区干部群众中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