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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印发《方案》规范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

作者:李小霞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5-12 星期二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如皋市卫健委、市档案馆联合下发《如皋市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规范和加强人口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方案》明确了市卫健委、市档案馆、市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和签发机构的工作职责,以及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移交时限,并要求全市出生医学证明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并移交,由市档案馆集中统一接收和管理。市卫健委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工作纳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考核,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解决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归档和进馆过程中的问题;市档案馆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负责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接收和安全保管,并依法依规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市妇幼计生服务中心及签发机构负责做好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数字化等工作。

    《方案》指出,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收集、整理、移交、接收的常态化,要求各签发机构每年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确保内容真实、齐全完整,达到市档案馆接收要求后,由市卫健委统一移交至市档案馆。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5月11日 总第3523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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