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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积极推进州市区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

作者:杨 洋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5-08 星期五

    本报讯 今年,为顺利开展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云南省档案局正式组成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评价专家库。专家库由州(市)、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中职业道德良好、专业学术水平高、从事档案工作5年以上、认真负责、能够胜任繁重评价任务的人员组成。现场评价工作将从专家库中抽取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

    组建业务评价专家库,是云南省保障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评价顺利开展的基础。今年初,根据国家档案局有关要求,在广泛征求全省各地意见建议、系统分析州市区档案馆业务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综合考虑档案馆业务建设需要的基础上,云南省档案局印发了《云南省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云南省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评价办法》明确于今年5月至12月对全省50个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2015—2019年度业务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工作由云南省档案局统一组织实施,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级。《评价办法》对评价工作程序作了规定,评价结果经公示后向各州市区党委和政府进行通报。《评价标准》突出了档案资源的收集保管、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同时考虑了保障档案馆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干部队伍建设,采用百分制计分,标准由5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66项评价内容构成。

    开展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是云南省档案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有关安排部署、全力打造“五位一体”现代化综合档案馆、不断提高档案馆保管利用能力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全省档案事业新征程中提升档案馆业务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新时代档案事业有序发展的有力促进。下一步,省档案馆将制定评价日程,根据《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开展业务评价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进行,争取在年内高标准完成任务。评价工作将以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为重点,以增强档案“收管存用”服务效能为抓手,切实做好主责主业,确保评价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整体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档案服务。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5月7日 总第3521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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