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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进一步规范精准扶贫档案工作

作者:叶修斌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0-04-30 星期四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档案局、江西省扶贫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真实记录各地各部门精准扶贫工作成果,集中展示党的脱贫攻坚伟大实践和伟大历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进度,县、乡(镇)、村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2019年及以前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2021年6月底前完成2020年精准扶贫工作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按照《江西省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要求,将记录和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精准扶贫工作的各种门类文件材料和有关电子、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种载体的材料收集齐全,确保应收尽收;按照《江西省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细则》要求,对精准扶贫文件材料进行规范整理,有条件的地区要配备档案管理软件,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工作,积极推进精准扶贫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扶贫档案安全保管,县级扶贫部门、乡(镇)要落实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切实改善保管条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安全。村级精准扶贫档案统一由行政村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的也可由乡(镇)代为管理。

    《通知》要求,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扶贫部门组织协调、档案部门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各负其责”工作机制,扶贫、档案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共同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力度,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本地区精准扶贫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有效。

    《通知》要求,各级扶贫、档案部门要紧扣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及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有序推进。要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纳入精准扶贫整体工作,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验收。省扶贫办将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情况纳入市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内容,并建立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月通报制度,实行每月一调度一通报。省档案局将把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纳入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范畴,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精准扶贫档案专项检查。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4月30日 总第3518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杨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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