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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堪忧
市政协委员建议制定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应用规范

作者:江跃中 方翔 潘高峰

来源:新民晚报

2020-01-20 星期一

    “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相关卫生服务事件科学规范的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文件记录。”市政协委员叶强昨天在谈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话题时坦承,但目前本市居民对健康档案的知晓率低、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堪忧,还存在只建不用的现象,电子健康档案没能发挥在健康评估、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应有的作用。他在带到会上的一件提案中,建议制定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应用规范,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长三角城市间的共享和应用。

体检信息未能进入健康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是居民享有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体现,叶强在调研中发现,上海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务实”应用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居民对健康档案的知晓率低,从课题调研的数据来看,仅有16.8%的调查对象认为健康档案信息就是就诊信息。

    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堪忧,主要体现在关键健康信息的缺失、重要健康信息存在逻辑错误,而且没有统一的标准或者规范。居民身高、体重指数,生活行为习惯的信息缺失比较多;逻辑错误主要体现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其管理信息中非药物治疗措施、健康教育方案没有针对性,和个体基础信息不匹配。比如不管患者是否吸烟、饮酒,健康宣教内容均是戒烟、禁酒等;居民健康体检信息和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记录不能进入健康档案,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电子健康档案存在只建不用现象,信息不能共享,更新不及时,市级平台虽然提供了三级医疗机构诊疗数据的推送,但由于区级平台功能不完善,或者区级层面没有需求,跨机构的诊疗信息不能传入档案;签约管理的病人太多,家庭医生没时间了解或在服务过程中浏览健康档案。

务实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应用

    叶强建议加大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的宣传,引导居民通过不同渠道查询、了解个人健康状况,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健康档案的调阅浏览不仅局限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疗机构在服务过程中,也应有途径可以查询。

    “建议制定并下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应用规范,明确不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职责,规范电子健康档案的内容,强化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优化电子健康档案的服务,制定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务实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把民营医疗机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在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长三角城市间的共享和应用。”叶强表示,家庭医生签约要求首先为签约居民开展健康评估,健康档案是健康评估重要的数据来源。诊疗服务过程中同样需要通过健康档案了解居民既往史、药物过敏史、不同诊疗机构的用药履历、检查检验结果。建议分析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的利用(调阅频率%),把健康档案的应用作为签约服务费考核的内容。

    区级政府加大投入,完善基于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居民健康相关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区级政府考核,推进上海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同质化发展。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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