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档案局列入辽宁省首批省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名单。
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有关要求,省司法厅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并在《辽宁日报》等主要媒体上公示。
省档案局作为列入辽宁省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名单(第一批)的38家执法主体之一,下一步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3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1月28日 总第3455期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