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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防火工作 确保档案安全

作者:黄丽华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5-16 星期四

    近日,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国内外重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筑牢档案安全防线,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在各类档案安全风险中,火灾是最需重视的风险之一,相对于其他风险,火灾发生的概率更高、对档案造成的危害更大;火灾对档案造成的损失往往是毁灭性的,难以挽回的。目前我国档案馆馆藏以纸质档案为主,纸质档案最怕的灾害就是火灾。最近发生的巴黎圣母院重大火灾,让这座拥有850多年历史的建筑损毁严重;2018年菲律宾马尼拉市发生的一场大火差点让菲律宾国家档案馆毁于一旦。建筑损毁尚可修复,纸张损毁则很难复原。档案馆作为保存人类历史记忆的重要基地,一旦发生火灾,将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做好档案馆防火工作,是做好档案馆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档案绝对安全的首要条件,应该从以下5方面着手,做好防火工作。

    提高思想认识。《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档案馆消防安全要从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做起。对于档案馆来说,库房的建设不符合有关标准、电器设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及违规使用电器、易燃物品的违规摆放、工作人员的吸烟及违规使用明火等不规范行为都可能引发火灾,进而威胁档案安全。因此,我们要把防火工作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抓实抓细、抓早抓小。

    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和《档案馆防治灾害工作指南》等相关要求,抓紧建立健全对档案馆火灾的应急处置预案,要制定并严格落实《消防中控室值班工作制度》《消防系统检修维护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由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消防设备。

    建立防火检查巡查机制。加强日常检查巡视,建立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档案馆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实行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巡查记录,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查是否存在不必要的杂物和易燃物;二是检查是否存在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如电器线路私搭乱接、电器设备老化、超负荷用电等现象;三是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四是检查防火设施器材是否损坏或被挪用;五是检查照明指示等是否被遮挡损坏;六是检查视频监控看有无违规吸烟和擅用明火的行为。各档案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消防专业力量参与,切实把火灾风险隐患找准找全。

    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风险隐患要认真研究,逐一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要对馆区布局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库房选择的建筑材料构件要具有阻燃特性,能够有效切断燃烧的必要条件;防火分区设置恰当,各类标志标识齐全;档案柜、档案架放置合理,保证工作人员逃生通道通畅;消防设施设备齐全,火灾探测器、报警器、控制器和适宜的灭火装置性能可靠,且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或更换,紧急情况下都能正常启动。

    未雨绸缪,做好应急预案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情能够按照预案进行灭火和撤离,要使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够熟悉所配备的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发生火情尽量做到灭早灭小,同时上报火警。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防范体系,坚持一岗双责、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确保落实安全责任制、保障措施、人员岗位和应急预案“四个到位”。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作为档案人,我们要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自觉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档案安全防控能力,筑牢档案安全防线,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5月13日 总第3372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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