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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 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作者:毛玉如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5-13 星期一

    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在我国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下决心去产能调结构、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是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环境家底的一次实际行动。《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10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至2019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有效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部普查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工作,顺利完成了普查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以及入户调查等重点任务,为确定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普查数据库、产出“一套数”“一张图”“一套核算方法”奠定了基础。2018年12月12日,各地区完成入户调查数据上报,全国入户普查对象为333.6万家。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普查对象和内容众多,在普查工作中将会形成大量的文件、数据、图表、音视频等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是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史料价值,不仅可以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进度考核、质量核查、总结验收、成果发布等提供依据,而且可以为今后的环境监管与决策提供支撑和借鉴。以污染源普查为契机,生态环境管理就可以向“严、真、细、实、快”的方向再进一步,从而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污染源普查档案是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具有来源广泛性、形式多样性、数量庞大性等特点。目前,加强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的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几方面。

建章立制,出台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普查办联合国家档案局馆室司对江苏、北京等地污染源普查工作及其档案资料的产生、管理和利用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档案管理有关要求,经过认真修订后,《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涵盖了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纸质文件材料整理技术规范等主要内容。各地也相应制定了一些规定,比如,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和省档案局联合制定了实施细则,对全省各市、县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齐全完整、规范管理、安全保管、便于利用”的具体要求;陕西省普查办成立了档案组专门负责各类普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立足收集、分类、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各个环节,制定了8项管理制度,基本实现了制度的全覆盖和管理的规范性。生态环境部普查办以及各级普查机构陆续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培训工作。

创新方法,夯实档案管理工作基础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明确将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规划,以档案支撑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管理为目的,与普查工作实行同部署、同管理、同验收,坚持边普查边建设、边归档边利用,力争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收集、事后有整理。在普查工作准备阶段,大多数普查机构都明确了专职档案管理员,设置了档案管理室,落实了专项工作经费,购置了档案专用设备,为普查档案整理工作做好准备。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的全过程,各级普查机构将零乱的资料进行分类、组合、排列、编号、编制目录、建立全宗等,建立有序的体系,避免造成资料混乱和丢失。档案管理人员加强与普查人员的密切配合,深入现场进行档案业务指导,制定详尽的档案资料整理、分类、编目制度,做好污染源普查各个阶段形成的文件、报告、报表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然后对全部普查资料进行认真分类和归档,切实做到齐全完整、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排列有序、内容准确,全面反映普查工作的实际情况。浙江省温州市和天津市南开区针对企业相关佐证材料较多、难以完整提供的问题,自主开发了普查档案存储辅助APP,企业按照文件清单,对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拍照上传。

提前谋划,提升普查档案利用水平

    强化普查成果与管理需求对接,深化普查成果应用,以污染源普查成果应用拓展为导向,坚持“查用结合,为用而查,边查边用”。在普查方案设计阶段充分考虑国家与地方需求、不同业务部门需求以及不同领域污染治理、风险防控和精细化管理等需求,将能够直接支撑上述需求的数据库、排放清单、污染源地图、决策分析报告等作为普查直接产出,围绕产出制订普查成果开发计划。强化普查结果与经济数据、人口分布及相关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综合对比分析,结合数据挖掘和可视化技术发展,加强普查成果开发应用,面向管理部门和公众提供有效服务。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方面应及时对各类普查资料进行跟踪收集、分类、整理,同时,在档案整理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普查资料汇编、普查大事记等,为后期普查工作检查验收以及普查成果总结发布等工作提供保障。所有的档案资料都应该按要求录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系统,并保证能够被有效地检索;一些重要的或常用的档案资料还应该进行电子化存档,方便查阅和利用;对于一些敏感档案资料的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在档案资料利用过程中,应该按照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进行登记备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目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即将进入收官阶段。前期普查工作中已经产生了大量的档案资料,各级普查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强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及时将普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证污染源普查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5月9日 总第3370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张景暄 魏安宁(实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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