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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四个转变”优化开放鉴定工作

作者:特约通讯员 李 花 王 琦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5-10 星期五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李 花 王 琦) 近日,北京市档案馆召开2019年度档案开放鉴定委员会会议。会议宣读了开放鉴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审议了拟开放的档案,并就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档案鉴定力度提出明确要求。

    自2014年起,市档案馆积极探索馆藏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办法,不断完善、优化开放鉴定工作,逐步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由档案馆独自鉴定向与档案形成单位共同鉴定转变,建立了由档案形成单位进行初审、鉴定委员复审、鉴定委员会审定的三阶段鉴定工作新模式。市档案馆坚持开放鉴定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根据重大活动和纪念日,将相关全宗纳入拟开放档案计划。

    二是由一年一次集中开放向集中开放为主、临时开放为辅转变。市档案馆在每年集中开放一次的基础上,增加了根据重大活动、档案展览编研及其他活动需要适时进行鉴定开放,更好地服务现实工作。例如,此次会上,委员们审议了2019年拟开放档案、《北京档案史料》2019年第一辑拟收录档案、福建省福州马尾区“王荷波革命历史纪念馆”拟选用档案等议题,经过研究讨论、举手表决等环节,依次形成明确的开放、控制使用意见。

    三是由单纯进行档案开放鉴定向与标密档案降解密同步推进转变。依据“谁定密、谁解密”的法定原则,于2015年启动了标密档案降解密审查工作,即要求档案形成单位在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初审的同时,对其中的标密档案进行降解密审查。

    四是鉴定委员会会议参加人员由单一的馆内人员向吸收馆外专家转变。市档案馆打破以往开放鉴定工作由责任部门人员为主的审查模式,除了大量吸纳主责部门以外的、熟悉馆藏、法律方面专家等其他部门人才参与外,还积极借助“外脑”,吸收馆外党史、革命史等方面的权威人士加入。市档案馆增设了开放鉴定顾问委员会,根据每次拟开放档案的内容邀请专家顾问出席鉴定委员会会议,顾问人选根据档案内容适时调整。

    如今,市档案馆形成了以本馆为主、档案形成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等多方参与的开放鉴定工作新模式,推进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迈入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轨道。下一步,市档案馆将根据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内容和方式的发展变化实际,抓紧修订《北京市档案馆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原则、规范流程、细化标准,更好地满足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需要。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5月9日 总第3370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景暄 魏安宁(实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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