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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 对全市档案安全风险防控提出明确要求

作者:王 芳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4-29 星期一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全市档案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档案安全责任意识,以“第一责任人”的态度把档案安全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档案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对照《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从档案馆库安全、档案实体安全、档案信息安全和档案安全保障机制等方面逐项排查各类风险隐患。《通知》强调,全市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档案工作姓党”的原则和底线,建立健全档案安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制,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监督检查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档案安全事故问责追责制度,为档案安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区和档案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开展为期两周的档案安全工作大检查。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4月29日 总第3366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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