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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出台《方案》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作者:黄金泽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4-19 星期五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档案局馆联合市委党史和方志研究室出台了《首批市“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验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为助力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今年以来,市档案局馆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持把“乡村记忆档案示范项目”作为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启动“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3年行动”,根据对首批试点村(社区)的项目建设情况的调研,首批试点村(社区)验收工作总体上分为3个批次进行,每个批次采取“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成熟的试点项目将依据《泉州市“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测评标准》由各县(市、区)“乡村记忆文化”领导小组组织初验,符合要求的提请市“乡村记忆文化”领导小组进行终验。

    《方案》要求,全市各试点村(社区)应同时满足3个基本条件方可提请验收:一是对照《泉州市“乡村记忆文化”项目建设测评标准》要求开展自评,自评分要达到80分以上;二是档案建设、村志(史)编修、展厅建设、乡村影像记录制作4部分建设内容均已落实;三是必须建立两种以上特色档案,村志(史)编修工作至少需要完成初稿任务,展厅内容应至少包括综合和特色两部分内容。

    下一步,市档案局馆将联合市委党史和方志研究室督促各项目方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首批试点村(社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黄金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4月18日 总第3361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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