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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将建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

作者:何 畏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4-09 星期二

    本报讯 近日,国家档案局发文确定云南省档案馆承担2019年度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任务。云南省档案馆成为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全国6家承建档案馆之一,其他5家分别为辽宁省、广东省、北京市、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

    云南省档案馆承担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有效实施西南区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引领推动西南区域档案事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全省乃至全国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云南省档案馆)旨在建设具备档案抢救保护、档案保护技术研究、优秀档案保护技术人才培养3项功能为一体,布局合理、功能齐备、技术先进、科研力量雄厚,辐射和服务周边省区市,面向南亚和东南亚的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平台和人才基地。

    后续,云南省档案馆将继续按照国家档案局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实施项目建设。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4月8日 总第3357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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