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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全面启动机构改革档案工作

作者:张皓晨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3-26 星期二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周口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转发了《周口市档案局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单位的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审查、档案交接和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

    《意见》对涉及机构改革的18家单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清点和交接等工作都作了明确规定,指出新组建机构的部门或单位的档案工作由各部门或各单位新设档案全宗进行管理,重新组建、优化职责或部分职责发生变化和机构改革中更名、调整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和机构要沿用原档案全宗。

    《意见》指出,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各级、各部门档案工作人员在原单位全部档案正式整理移交之前,不得提出调离和擅自脱岗;凡违反规定造成档案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3月25日 总第3351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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