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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全面推进机关档案工作

作者:特约通讯员 叶 莉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3-22 星期五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叶 莉) 近日,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向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转发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国家档案局在新形势下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机关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推动机关档案业务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和检查职责,强化档案行政执法,依法查处档案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通知还进一步要求各级机关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年报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3月21日 总第3349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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