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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议廉政档案建设

作者:周丽君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9-03-12 星期二

    为准确评估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的精准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准确把握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全国各地纪委监委聚焦重点群体,全面启动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

    廉政档案是干部人事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对干部考察、考核、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并实现廉政档案信息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管理,可以较为准确、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违规违纪等情况,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对于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开展廉政档案建设中,应重点把握以下5个方面。

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把廉政档案纳入廉政建设总体布局

    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对廉政档案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廉政档案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着力推进。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联合组织、人事、宣传、档案、信访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廉政档案建设的整体合力,要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

推进廉政档案的规范管理

    要进一步规范廉政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档案室,按件整理归档,分类排列,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建立廉政档案信息库,并逐步实行廉政档案电子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回避制度,任何人不得调阅与自己有关联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目前,各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所反映的内容并不全面,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廉政档案收集的范围和内容。许多廉政档案中只有干部的社会关系登记和简历式任职记录,没有干部履职中廉洁从政正反两方面的实质内容,廉政档案成了干部监督的一种摆设。为此,领导干部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对自己配偶、子女的收入、学习、就业、任职、出国等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如实填报。同时,领导干部在党政、纪检、监察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廉政谈话记录、承诺书、自查自纠材料、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含离任审计)结果、述职述廉有关材料及其他廉政方面的材料均应纳入廉政档案的收集范围。只有这样,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的内容才能完整全面,从而真正达到全方位、多角度监督领导干部的效果。

加强调查取证和监督 确保廉政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基础性材料的获取绝大多数来自领导干部个人对相关事项的申报,而建立于领导干部自觉基础之上的自我申报所带来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不真实或是少报、漏报、随意填报情况屡有发生,这些错误做法严重影响了廉政档案的真实性。因此,在领导干部申报个人信息后,十分有必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核查机制,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申报的财产和重大事件等内容进行详细核实,确保廉政档案的真实可靠。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 提高廉政档案科技含量

    在欧美西方国家,考察一个人的品行如何,只要将其身份证号码输入专门的网站,这个人是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一查便知,这就是“身份信用制”。在这种制度面前,人们守信与守法的自觉程度很高。因此,我们可以借鉴这种信用制度,建立廉政档案网,把干部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所有行为表现,纳入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这样,在干部升迁或任免考察时,人事和组织部门只需进入廉政档案网查询便可一览无余。

正确处理好公开透明和隐私权之间的关系

    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第一身份是一名普通公民,同样享有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权。但个人隐私如果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则另当别论。从理论上讲,领导干部都是社会公众人物,将他们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不仅有法理依据,还是世界上不少国家的通用做法。相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世界各国政府对于官员隐私权的保护是有限制的,即实行最低限度的保护。因此,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中个人信息哪些该报、哪些不该报,应该进行认真研究,兼顾公开和隐私,并且对不同级别的官员应设立不同的标准。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3月11日 总第3345期 第三版

 
 
责任编辑:段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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