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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档案局馆召开档案鉴定专项工作会

作者:仇忻磊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9-02-27 星期三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档案开放鉴定工作,进一步对待开放档案在历史性、持续性、客观性和真实性等方面进行有效判断及甄别,不久前,上海市静安区档案局馆召开档案鉴定工作专项工作会。会上对前一阶段开展的初步鉴定工作作了通报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档案复查鉴定、档案解密及开放报批审核工作做了动员和部署。区档案局局长陈凌等局馆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区档案馆于2018年9月开始启动2019年馆藏档案开放的鉴定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和《静安区档案馆馆藏档案划分控制使用的范围》,对馆藏(含原闸北区、静安区)年满30年的5645卷档案进行了初步鉴定。

本次开放鉴定专题会对前一阶段的初步鉴定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细化了后续工作的相关要求。会上,陈凌在部署下阶段复查鉴定及档案解密工作时强调,要认真领会和执行相关划控及解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要切实推进工作责任制,明确谁鉴定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馆藏档案按时依法向社会开放,从而更为便捷有效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查档利用需求。

  档案开放鉴定工作是档案馆的一项基础性业务工作,通过开放鉴定及公布开放档案,能够有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发挥馆藏档案价值、扩大档案影响力,同时提升档案部门的形象。此次档案开放鉴定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促进档案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作用的发挥。

 
 
责任编辑:罗京  段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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