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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加强机构改革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作者:高安市档案局 敖贵生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9-01-10 星期四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为了确保在机构改革中涉改单位档案资源的安全,近日,江西省高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确保在机构改革中档案得到妥善处置。

    《通知》要求,涉改单位要明确专人对本单位档案进行全面清点和造册,确保本单位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按规定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市档案局要切实做好涉改单位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全市涉改单位和市档案局要制定措施,防止因移交、接收不及时出现档案遗失等问题。

    《通知》指出,凡是不再保留、重新组建或撤销建制的单位,自机构改革宣布到位之日起档案全宗终止,之前的档案经规范整理后,及时移交到市档案馆。单位名称仍保留,但需优化职责或部分职责发生变化的单位,仍沿用现有的档案全宗。对外保留或加挂牌子的机构,不单独设档案全宗,其档案纳入相关部门档案全宗管理。

    《通知》强调,做好档案工作是此次机构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对不按规定移交档案,擅自带走、留存、转移、销毁档案,造成档案流失和失泄密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段立琳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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