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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会议强调

坚决打赢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这场硬仗

作者:赵 真 毛灵芳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12-25 星期二

    本报讯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省两办有关加强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学习贯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研究部署、深入推进全省机构改革档案工作,浙江省档案局召开全省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会议。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档案局有关人员对《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省直各单位、各市及部分县(市、区)档案局相关人员近200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必须充分发挥机构改革给档案工作带来的新动力和新活力,坚决打赢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这场硬仗。各级机关单位特别是省直单位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机构改革中的机关档案工作对于机关单位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更好地服从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增强政治自觉;坚持守牢档案安全底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原则,落实档案安全责任,建立档案安全事故追责机制;坚持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实体和档案门类、载体等必须集中统一管理;坚持各方协同配合,建立健全有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严守档案工作纪律,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档案管理和处置与机构改革中资产处置、人员转隶、新机构运行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在机构改革中同步推进档案工作,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2019年6月底前,各涉改单位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任务须总体完成,届时,省档案局将组织全省性机构改革档案工作情况督查,对发现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会议要求,各级档案局、档案馆和单位档案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加强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把档案资源建设、进馆接收、执法监督与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指导;要制定方案、抓好落实,按照“一单位一策”要求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并指导各机关单位制定完善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要依法治档,规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档案工作;要规范移交、依法接收,做好机构改革中应进馆档案的接收工作,严格把握质量标准。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2月24日 总第3314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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