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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 积极部署全市机构改革档案工作

作者:王金凤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12-25 星期二

    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区要将档案处置工作与机构改革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涉改单位的档案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涉改单位要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机构和人员安排,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新组建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明确档案工作机构和管理人员,配齐所需设施设备,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审查本行政区域内涉改单位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监督指导档案交接与管理工作,审定《各类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协调处理好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档案归属争议等问题;涉改单位要制定好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的方案,明确文件材料收集、整理、清点、交接程序和交接内容等,修订《各类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新组建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编制好《各类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通知》还对涉改单位档案的移交范围和移交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下一步,市档案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全市机构改革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2月24日 总第3314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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