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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诸城 印发《意见》指导村级档案工作规范化

作者:张 彦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12-25 星期二

    本报讯 不久前,山东省诸城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诸城市贯彻落实〈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成立了市农业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指出,全市档案部门要联合民政部门、经管部门对村级档案工作进行整体规划,用1年实现村村建档的目标,并达到有分管领导、有管理制度、有管理人员、有档案室、有档案资料、有登记台账的基本标准;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乡村档案工作向高标准、高质量方向发展,逐步实现乡村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

    《意见》要求,各社区、村要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加强档案资源、档案利用和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市档案局、经管局和民政局要抽调力量,采取分组包干的形式,做好对各镇街(园区)的巡回指导和培训工作;市委办公室要把村级档案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定期对各镇街(园区)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年底,市委办公室要联合市档案局、经管局、民政局对各镇街(园区)的村级档案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各镇街(园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2月24日 总第3314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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