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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档案史志局以法治思维强化档案管理

作者:栾川县档案史志局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8-11-28 星期三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年来,河南省栾川县档案史志局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以法治思维统领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在用活宣教形式、用足法规依据、用好执法结果上下功夫、做文章,通过档案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推动了全县档案事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一、用好法治思维,促档案行政思路转变

    管理和服务是档案工作的永恒主题。但是一段时期以来,基层档案部门以服务代替管理,导致管理职能弱化、档案行政不力、职责落实困难、部门形象不佳等问题。近两年来,栾川县档案史志局从“两个转变”入手,彻底扭转了这一被动局面。

    一是由被动变主动。档案馆工作人员和档案执法人员一起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型执法,主动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严格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变坐等上门移交、邀请整理档案,为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加强执法,规范管理,档案人员主动作为,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良好形象。二是由无为变有为。通过理直气壮地行使档案行政职能,严格执法来强化管理,推动基层档案业务水平全面提升。

二、用活宣教形式,促全民依法治档意识提升

    栾川县档案局将普及档案法律法规作为执法的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用传统媒体广泛宣传。充分利用“6•9”国际档案日和“12•4”宪法宣传日两个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在县城主干道设置展览、咨询台,悬挂档案宣传挂图、印发宣传彩页、接受电视台现场采访、在广播电台开设宣传周栏目、举办档案馆开放日、在档案信息网上发布档案执法信息和档案法律法规内容等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二是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去年以来,栾川县档案局开通了“栾川档案信息”微信公众号、“栾川档案”今日头条号和“栾川档案业务”微信工作群,目前“今日头条号”粉丝人数已达到21000人,阅读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县档案局利用微信群除发布档案工作动态、档案故事外,还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上述新媒体向粉丝推送档案法律法规原文、档案法规宣传漫画、档案执法案例等内容,达到了扩大宣传的效果。三是用灵活方式重点培训。在培训对象上,县档案局将重点放在机关的档案业务人员、执法人员和基层档案员上。在培训形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凡是省、市档案局举办的培训班,县档案局都积极选派局机关和基层档案员参加,争取第一时间掌握国家新的档案法规和业务规则。县档案局还把业务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每年至少举办1期以上全县档案业务培训班,跟班学习档案员不少于10 人。档案局内部还开展了“讲学”活动,每个档案员通过学习、制作学习课件,为全体同志讲课,达到了深入学习和全面普及等多重效果。连续两年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县100多个基层单位档案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内容;到县重点民营企业、旅游龙头企业和谋划上市企业栾川县老君山旅游区、中钛有限公司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宣传档案法律法规;并通过驻点指导和跟班等学习形式,对老干部局、旅工委等单位的基层档案员进行执法和业务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培训,档案执法人员和业务人员了解了档案法律法规,掌握了执法、用法的利器和法宝。

三、用足档案法规,促服务型执法力度强化

    为解决执法弱化,基层档案部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县档案史志局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执法依据上,做到有法必依。在执法活动中,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重点法律法规进行检查,特别是《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实施后,与县监察局、县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实施意见》,并且重点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声势,通过联合执法执法,达到了应有的执法效果。

    二是在执法程序上,做到依法办事。执法最讲究程序正义,否则就会形成事与愿违的结果。在开展执法活动时,根据档案法律法规梳理归纳权责清单14项,对档案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规范,严格做到清单之外不可为,清单之内必须为。执法时,要求执法人员人数要符合规定,并且坚持亮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执法过程做到严格规范文明。

    三是在执法对象上,做到突出重点。在执法时,对重视档案工作,但受条件限制,档案业务受影响的单位,以指导为主;对不重视、不收集、不整理、不移交的“四不”单位,重点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行为,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得到体现。在执法检查前,还对全县各基层单位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档案移交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做到心中有数。近两年来,共对40多个基层立档单位开展了档案执法,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是在执法方式上,做到服务在前执法在后。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时,坚持服务型执法。在执法前,由档案业务人员上门检查档案业务开展情况,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发送《工作提示函》,指出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需要如何整改,并提供必要的帮助等,之后根据基层单位要求,对其业务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然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执法对象,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处罚决定,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档案法律法规要求,给予相应的处罚。仅2017年,就对12个单位下达了《执法建议书》,对5个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是在执法内容上,做到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执法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对农业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局等承担改革事项的单位,合峪镇、旅工委、规划办、国土资源局等承担重点工程的单位,扶贫办、栾川乡、庙子镇、潭头镇等承担精准扶贫的单位,卫计委、食药监局、技术监督局等关系民生的单位,信访局、公安局、法院等政法维稳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以此来规范基层单位档案工作,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稳定大局。

四、巧用执法结果,促档案事业创新发展

    一是表彰奖励,树立正面工作典型。通过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正面工作典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在县档案工作会议上,县政府对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和档案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严格惩处,树立档案法治权威。在开展执法检查前,由县政府督查室向全县各立档单位下发通知,要求对照自查,报送自查报告,并明确告知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 要依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处罚。通知下发后,县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等单位主动联系,要求县档案局派人对其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一些没有移交档案的单位也主动联系要进行移交。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法律条文进行对照检查,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下达执法文书。在整改期间,县技术监督局、安监局等单位积极与县档案局联系,要求介绍中介服务机构上门服务,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部分单位还进行了移交。对于态度不积极,没有积极整改的个别单位,县档案局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纪委做好沟通,对这些单位进行督查、约谈,直到整改完成为止。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目前,栾川县档案部门“三个体系”和“五个中心”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档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档案工作的认可度和美誉度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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