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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 规范档案中介机构监管工作

作者:特约通讯员 王玉林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11-02 星期五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王玉林)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档案系统廉政风险防控,近日,湖北省荆州市档案局印发了《荆州市档案局关于档案中介机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档案中介机构监管工作。

    《通知》明确,全市各级档案部门作为全市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部门,要严格遵守市档案局2017年4月印发的《荆州市档案系统廉洁自律从政规定》,不得为档案中介机构介绍业务或在中介机构中兼职和领取任何报酬,不得干预中介机构的正常经营活动、收取任何费用;各档案部门干部职工家属及直系亲属不得在本辖区内领办或参与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或业务;各级档案部门要强化各立档单位的档案安全意识,明确各立档单位是档案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强化档案安全责任,引导各立档单位深入排查档案在外包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因地制宜,积极完善相应监管办法,为档案中介机构提供有效服务。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1月1日 总第3291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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