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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办事指南》正式发布

作者:杨红

来源:上海档案信息网

2018-11-01 星期四

    日前,《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办事指南》正式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利用民生档案的需求,助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档案局于今年3月14日签订了《开展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工作合作协议》。该项目被纳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之后,三省一市档案局馆建立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细化了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为指导督促三省一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依法开展查档申请的受理、审查及提供利用,确保查档服务规范、高效、安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经充分调研,由上海市档案局牵头,江苏、浙江、安徽通力合作,编制完成《长三角地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目前已在中国长三角网“异地查档”专栏内正式发布。

    《办事指南》明确了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查档程序等要求,以及长三角区域内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受理点名单与联系方式。《办事指南》将成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服务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基础。今年9月起,三省一市正式启动民生档案跨地区查询工作,之后三省一市群众可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国家综合档案馆跨地域、跨馆际查阅利用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馆藏民生档案。根据《办事指南》,明确所申请查询的档案应为长三角区域内(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保管的民生档案,且利用者为档案所记载的当事人本人。申请者需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填写申请表中各项信息,受理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查证件、核对申请表各项信息后决定是否受理。若符合条件,将根据申请人所明确的查档目的、查档内容等信息联系查档档案馆,查档档案馆自收到申请材料起2个工作日内将查档结果答复利用者和受理档案馆。所查及的档案材料也将按照利用者选择的方式送达利用者本人。民生档案“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将在时间、地域、经济、效率上消解群众跨省市跑腿办事的各种压力,从而实现“让档案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责任编辑:段立琳 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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