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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档案局:深化档案法制改革 推动依法治档进程

作者:西宁市档案局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8-10-16 星期二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放改服”改革,提升档案法制化水平,青海省西宁市档案局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等要求,对《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后经西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于2018年7月23日起正式生效。

    《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的修改是自2013年6月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修改完善,涉及原《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两项法律条款,修改重点:删除“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卖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应当按规定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部分;修改“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出卖、赠予外国人的”部分。取消了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出卖审批权,同时加强了对档案“出卖和赠送”的管理。

    《条例》的修改为全市档案事业走上全面规范、科学、合理的法治建设轨道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了档案部门监管职能,理顺了档案行政管理体制,必将促进全市依法治档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李聪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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