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张 娟) 不久前,北京市档案局馆、湖北省十堰市档案局馆关于南水北调档案工作对口协作框架协议正式签订,标志着北京与十堰档案工作对口协作正式启动。北京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马素萍、十堰市副市长赵哲、十堰市档案局馆长刘永等有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北京·十堰两地南水北调档案工作协作内容包括档案资源共享共建、联合开发档案成果、构建南水北调移民档案专库、加强档案业务交流等,涉及移民、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以及南水北调档案目录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建设等诸多方面。
2013年5月,国务院批复《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方案》,明确北京市对口支援十堰市。为贯彻批复精神,落实北京市与十堰市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部署,北京市档案局馆与十堰市档案局馆以水为媒,经多次协商和实地调研,正式确定了深入合作项目。
马素萍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协作工作部署,促进南水北调档案得以更好地保护利用,两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对口协作,要成立工作专班,对合作内容进行深入研究,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协议内容,使工作更加科学务实;要积极作为、主动落实协作内容,根据协议内容重点做好南水北调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资源共享、编研、专家咨询服务、移民档案专库建设等,并积极配合专家论证,精心组织培训交流,做好保障服务工作;要有序推进,按照时间节点制订并细化完善年度工作计划,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合作。
签约仪式上,赵哲介绍了十堰市的市情市貌、档案事业发展概况、移民工作及北京市与十堰市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开展情况。
刘永介绍了十堰市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落实南水北调档案工作对口协作内容提出4点建议。一是推进档案资源共建共享,力争在两地形成齐全完整的南水北调档案资源;二是加快移民档案专库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为完整收集与安全保管移民档案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加强档案业务交流,建立北京各县、区档案局与十堰市各县(市)区档案局的对口协作交流机制,以促进全市档案事业协调发展;四是推进南水北调档案成果的编研利用,及时研究确定编研、展览的具体项目。
北京市档案局馆有关人员还调研了南水北调库区档案建设、武当山特区特色档案建设情况,参观了北京市大兴区与十堰市茅箭区对口协作档案展览。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10月4日 总第3280期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