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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 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管理

作者:韦佳利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9-28 星期五

    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泸州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印发〈泸州市市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困难职工原始档案、日常帮扶工作档案,以及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特殊困难职工开展帮扶的文件材料等的收集整理、分类管理、查阅利用进行了具体规范,要求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应建未建和乱建档案的,按照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明确困难职工档案的退出机制,在经过帮扶后,职工家庭经济收入水平得到提高的,经基层工会组织核查后,要退出困难职工名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9月27日 总第3277期 第二版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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