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潘胜中) 近日,南宁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南宁市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和各有关部门做好建档立卡和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入学。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科学调配、统筹使用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经费,各学校要优先安排该批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新生获得最高档次的资助。
《通知》要求各学校做好资助项目的统计台账,做好受助学生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包括受助学生姓名、就读院校名称、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资助申请表、申请资助“双承诺”保证书、资助款发放清单或签领表、公示和评议记录等,并将其纳入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进行管理,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验收和监督。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9月17日 总第3273期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