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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安 建立村(居)干部廉政档案

作者:敖贵生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9-14 星期五

    本报讯 日前,江西省高安市纪委监委要求为村(居)两委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进入村(居)两委工作时间、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奖励情况、惩处情况、舆情反映情况、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等。村(居)支书和主任的廉政档案交由乡镇纪委保管,其他干部的廉政档案由村(居)委会负责管理。为确保村(居)两委干部廉政档案真实可靠,乡镇纪委将开展抽查,发现有漏填或故意不填的,及时督促村(居)两委干部据实填写完整。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9月13日 总第3271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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