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制定了《昌平区档案局行政权力实施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详细梳理了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和办理流程等,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行使过程涉及的流程和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和优化,减少了办事环节,统一了办理标准,提高了办事效率。《规定》指出,对不履职或者不正确履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将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9月3日 总第3267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