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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对《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作者:四川省档案局

来源:中国档案资讯网

2018-06-22 星期五

    中国档案资讯网讯 近日,四川省档案局、民政厅、农业厅联合印发《关于贯彻〈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村级档案是各类村级组织在农村开展各项工作的原始记录,充分反映了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做好村级档案工作,对于维护现有农村经营体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强化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各地要把贯彻落实《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内容、把握其原则标准,充分尊重本地区农村发展的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提出适合本地区村级档案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操作性强的村级档案管理细则或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

    《意见》要求,档案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民政、农业、组织、财政、国土、水利、林业、环保、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档案工作协作机制,通过试点示范、规范化建设等措施,不断探索和总结适应本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档案工作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形成符合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的村级档案工作机制与服务方式。民政部门在指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要把做好村级档案工作纳入村民自治实践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要求,积极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和工作体系,规范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农业部门要将档案工作纳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中,加大对村级档案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村级档案工作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意见》还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档案资源建设、规范简化档案整理、强化档案安全管理、加强档案利用服务、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王建英 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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