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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全面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

作者:王 瑜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5-23 星期三

    本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农业部颁布实施的《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近日,辽宁省档案局召开了全省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工作推进会。会议主要部署了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工作,明确了实施方案,解读了测评标准,有力促进了全省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工作的有序开展。辽宁省档案局馆长许桂清参加会议并讲话。全省各市档案局分管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辽宁省档案局与省民政局、省农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辽宁将用3年时间力争使全省11698个行政村的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其中,今年的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率应达到25%。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颁布,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及《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任务和要求的重要成果,对加大村级档案工作指导力度、提升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水平、弥补档案事业发展短板、服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必须高度重视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

    会议明确,要强化指导,全面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各市要加强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督促指导,推动《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形成档案系统上下纵向联合、涉农和民政部门横向配合的工作合力,落实测评标准,实现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全覆盖,积极发挥档案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

    会议要求,各市档案局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要熟悉掌握《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工作实施方案》和《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标准》,做好工作计划,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发扬“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精神,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测评工作。各地应认真落实村级档案规范化管理测评工作要求,本着“抓准、抓早、抓紧、抓实、抓好”的要求,尽快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县、乡、村,指导基层自查自检,找不足,补短板,强弱项,以测评工作为契机促进本地区的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朝着规范化方向迈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5月21日 总第3222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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